作者: 时间:2020-10-22 点击数:
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南昌路、天津路(北京路)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:
根据《新疆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学校开展了34个本科专业负责人遴选活动。经个人申报、学院推荐、教务处审核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于10月13日召开会议对34个本科专业负责人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,最终确定34名同志为专业负责人,11名同志为执行专业负责人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。
教务处
2020年10月16日
附件:
新疆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
新疆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版权所有